小风牛 2013-12-2 07:40
比兹-斯通:Twitter联合创始人的头衔是要来的[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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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tter联合创始人克里斯托弗•“比兹”•斯通(Christopher "Biz" Stone)现在好歹也是一人物,要知道他现在的名气得归功于其在Twitter创建初期的一次大胆的行动。
当Twitter逐渐成型之际,斯通给埃文•威廉姆斯(Ev Williams)发了一份电子邮件。威廉姆斯为Twitter的联合创始人之一,当时主要负责为公司提供资金。
斯通在邮件中写道:“可能现在还不是问这个的时候。不过,如果我不问,就永远不知道在你可预见的范围内,我在Twitter的头衔是什么?我是否有机会成为公司的联合创始人?”
而威廉姆斯在回信中写道:“我现在还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但这也不是一个过分的要求。”
上述邮件的内容被收录在尼克•比尔顿(Nick Bilton)撰写的有关Twitter创建过程的著作《孵化Twitter》中。
在接下的数月中,斯通一直游说威廉姆斯给予他联合创始人的头衔。威廉姆斯却担心如果给予斯通这么高的地位,其他Twitter的早期员工也会要求享受同等的待遇。
当Twitter正式“论功行赏”的时候,威廉姆斯授予了斯通梦寐以求的称号——联合创始人。
斯通当然有资格享受这一称号,当Twitter还是视频分享公司Odeo内部项目时,他就已经是Twitter的一员。
然而,斯通并不是Twitter的创造者,他仅仅碰巧是Odeo的员工,并参与了Twitter项目的早期制作。说到底,对于斯通,联合创始人这一称号不足以令人信服。
不过,斯通的联合创始人称号显得有名无实,这一点从Twitter的股份分配上就可以看出。据比尔顿先前的报道,威廉姆斯得到了公司股权的70%,时任Twitter CEO的另一位联合创始人杰克•多西(Jack Dorsey)为20%,斯通为3%,其比例与Twitter另一位早期员工詹森•高德曼(Jason Goldman)相当。
斯通联合创始人的头衔并没有给其带来大量的股份,但是对外的这一称谓是无价的,尤其在Twitter取得巨大成功之后。
即使在Twitter成名之前,这一头衔也为斯通带来巨大的好处。联合创始人不是一个具体的头衔,但是在公司可以享受尊敬和权力,而且还不要承担明确的责任。
这一课对于在公司发展早期就入伙的员工而言弥足珍贵。向公司要一个大的头衔,即使是联合创始人也无伤大雅。如果你不张嘴要,就永远不知道是否可以得到,也不知道这一头衔对你未来发展的意义。[/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