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rongsong 2007-7-6 18:30
曹琨倒台-逃不开的血酬魔咒
1920年10月12日,这在民国历史上本是普通的一天,在此之前,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尚有余温,北方直系与皖系两大巨头刚拉破脸皮打了一仗,皖系惨败而被逐出北京城。一声枪响,又把人们的注意力由炮火连天的北方拉回南方,原来是江苏督军李纯竟在这一天莫明其妙的暴死在自己的督军署里。在渐趋平静的民国政坛上再次引起了轩然大波。
说到李纯,也是位风云人物。他作为民国初年的直系军阀,从1917年就坐镇江南,控制长江下游,与湖北督军王占元、江西督军陈光远号称“长江三督”,与皖系争雄而名噪一时。连吴佩孚这样的人也要算他的后生晚辈。他的死,据官方的堂皇说法,乃是李督军忧国忧民,因主持南北议和久而无功,愤而自杀。该说法,就连一般小民尚且摇头。一个日进斗金,威势赫奕的大帅竟会为国自戕。这在民国政坛上绝对要算开天辟地的奇闻。果然其他版本的内幕说法纷纷出笼,其中最为可信的一种,乃是认为李纯小妾与副官私通,被李发觉,结果被副官刺死。月黑风高,枪声一响,威风凛凛的李大帅就此灰飞烟灭云云。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不管是否可信,原来予取予夺的军阀老爷的威势和生命竟然掌握在一群不起眼的丘八手中。此事对当时的军阀们是个极大的震动。直系首领曹琨大帅尤抱定他杀之疑心。他马上购来一万件皮袍,部下军官人手一件,又买几万袋曲粉,每个士兵赏给两袋。这在当时扣饷贪污成风的北洋军队中实在要算一个异数,他自己也在一次中讲演得意的说:“咱们军人向来有个同袍名字,所以我今天每人赏一件羊皮袍子,就是实行同袍二字的意思”。无怪士兵们欢呼雀跃,并在后来的直奉大战中个个舍生忘死。曹琨的善于收买人心自然起了很大的作用。
吴思先生在《血酬定律》一书中曾提到:“皇帝,军阀或匪首之类的暴力集团首领,他们是“招兵买马”的人。在性命交易中,他们是买主,士兵是卖主。。为了将暴力行业中的这两大集团区分开来,我们类比资本家和工人的概念,称首领们为“血本家”。血本家与士兵构成一对交易关系。在这对关系中,血本家出钱越多,兵马就越多,打天下的希望就越大。”由此看来,曹大帅可算一位优秀的“血本家”。他的管理理念非常超前,甚至懂得马斯诺的需求层次理论,善于用一些“人性化”的手段来激励自己的“员工”,真不愧是一位好老板。
然而,曹琨自己却有说不出的苦衷。他这样做,首要目的却不是为了“提高绩效”,而是为了保命。作为生态链上的最高一环,难道连掌握他人生杀大权的血本家也有朝不保夕之慨?答案是肯定的,在一个既定的游戏规则体系中,没有人可以例外。哪怕作为一个血本家也要遵循起码的法则,为别人可能加诸于你的暴力支付酬劳,这酬劳便是血酬。
自然,血酬的大小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但不管怎么说,都可以简单的看作一个博弈,作为施暴者,要考虑施暴成本以及预期的收益。而受害者则是看他避免伤害的意愿和实际的支付能力。比如土匪绑票,当然要找有钱的老财狠敲一笔。不过他也要掂量掂量,绑票过程中是否有可能被老财家的家丁打死。一般说来,富人也比较愿意舍财保命,但也不排除爱财不爱命或虚有其表,一贫如洗的主。总之,这就是血酬的博弈。
然而,暴力集团中的各色人等,在计算血酬的时候,又略微复杂一些。士兵是血本家买来的资源,不过手里有枪,对血本家来说也算的上潜在的施暴者。可中国有句老话,叫“好男不当兵”。但凡吃军粮的大多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因天灾人祸离开了安身立命的土地,投身行伍,领着微薄的饷银,只为的是在下一次大战作枉死鬼之前,苟延残喘几天。这用性命换来的饷银,乃是他们活命的底线——“血线”。一个微贱的小兵为什么要去刺杀或绑票一个大帅呢?首先不易得手,得手后也不易逃走。成本和风险太高。再说也难得有人付钱收买一个小卒去行刺大帅。两项比较太不划算。所以说只要不突破“血线”这根底线,士兵们是不会对血本家构成威胁的。然而一旦你触及了他们的底线,那没准就会遭到血的报复。
1924年1月,使人闻名丧胆的匪首“老洋人”在河南毙命,此人在民国也算的上一号人物,他纵横河南数年之久,吴佩孚曾以五省兵力围追堵截都未见效果,最终结果他的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土匪。究其原因,便是“老洋人”认为这小土匪违抗命令,必须枪毙。不料对方不愿束手待毙,反手便是一枪。“老洋人” 当场呜乎哀哉。这可作为一个明证,兔子急了也要咬人。虽然也处于社会的最低层,但不要忘了,他们也是暴力集团的一份子。
因此,但凡有点头脑的暴力集团头子在如何对待自己的施暴工具这个问题上,分寸都拿捏得相当合适。用微薄的薪饷保住你的性命或者说“再生产能力”为我卖命即可。当然,如果在此基础上稍微多给点好处,他们定然会感恩戴德,加倍卖命。不过好处不能太多,多了,容易引起“非分之想”。有一个著命的反面教材,乃是五代十国时期的后唐闵宗,为了平息他兄弟李从珂在陕西凤翔的叛乱,不惜三天两头赏赐自己的禁卫军。军人们日渐骄矜,竟然宣称:“打到凤翔,再在李从珂那领一份”。后来这些军人果然纷纷哗变,投向李从珂。李从珂夺取天下后,搜尽国库来犒赏这些军人,但他们仍不满意,又扬言:“除去菩萨(后唐闵宗),扶立生铁”。开始嫌李从珂这块“生铁”太过吝惜,要准备再次除去他了。
还是把话题扯回到曹琨身上,这位曹大帅前清秀才出身,能写诗,喜欢画一笔虎。并非像许多人想象的那样目不识丁。曹大帅微贱时也卖过布,卖完布后常沽酒买醉,便经常有顽劣儿童趁机来偷布。别人劝他要注意了,曹锟却微微一笑道: “他来偷,我不过损失几块布,却难得看看他们偷偷摸摸的样子,正好寻开心”。故而很快得了个曹三傻子的绰号。后来曹三傻子把这一套手段运用到治军御下中,对部下宽厚雍容,常施以小恩小惠,竟屡试不爽,由此看来,曹琨毕竟是高明之人。地位也逐日飞升,由“三傻子”而“三爷”,而直鲁豫巡阅使,最终坐上了中华民国的贿选大总统之宝座。
不过,曹大帅千算万算,还是失着了。他忽略了在暴力集团当中,除去一般只求保住本身性命的普通官兵之外,还有一类人。这些人出生入死,常年在刀口上舔血,为的是求得富贵荣华,高官厚禄。总有那么些行伍出身的小兵寄望于以自己的战功逐日升迁,而一般军官也就更不待说。我们可以把这一类人看作暴力集团中的“风险投资者”或是候补的血本家。他们在自身实力还很弱小的时候,选择隐忍和等待。以自己的性命或者前途作为“风险投资”,以求看准机会,崛起为新的霸主。暴力集团的内部,远非简单的两级格局,很显然它有着更为复杂残酷的博弈机制。
1923年月,曹琨又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贿选中华民国总统成功,而其中奔走卖力,一手策划这件事的,是他手下另一员大将王承斌。这位王承斌一向与吴佩孚水火不容。为了排挤自己的政治对手吴佩孚,同时也为了进位固宠,王承斌才极力怂恿曹琨出来贿选总统,事情办成后,王承斌很快得到直隶省长、直隶军务督理、直鲁豫豫巡阅副使等要职,威震一时。可惜好景不长,直系和奉系势力因为分赃不均而翻脸,王承斌因为是东北人而受到曹琨的疑忌,不但处处受排挤,权柄也被架空。王承斌苦恼之余,决定放手一博。他很快与张作霖暗通款曲。作了奉系内应。1924年9月17日,第二次直奉大战打开,前线苦战之余,直系大将冯玉祥倒戈杀回北京。其时留守京畿的王承斌立起响应。曹大总统宝座还未坐热,就此稀里糊涂的沦为了阶下囚。
曹琨经此事变,受打击很大。冯部官兵听说曹三爷家财万贯,本还准备把曹大总统当作“肥猪儿”,狠狠的敲上一笔。后来还是曹家管钱的老四曹瑛服毒自尽,以死相争,这才作罢。李纯之死给曹琨敲响了警钟,曹琨的到台又是对其他军阀的当头一棒——原来处于生态链最顶端的血本家也是要缴纳“血酬”的——但凡一个有点眼光的军阀土匪,最终都会争取建立一个稳定的掠夺或者说分配体系。当然,保证血酬的长期最大化是考虑因素之一。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便是借由一个合法的,稳定的体系来保障自身的安全,同时也可保证对权势的长期持有。北洋军阀混战时期,远远谈不上建立一个较为稳定的法律和规则体系。只好借用老祖宗的法宝,从道德上建立一个约束和规范体系,用忠孝节义来束缚人心。应该说,这一手还是很见成效的,王承斌此举在当时就被视为犯上作乱,卖主求荣的行径。奉张进关后,对这位脑后有反骨的将军不能不防,于是借机将他赶下台去,巡阅副使帽子弄丢,王承斌只好悻悻然下野,并于1936年病逝在家中。
一个凭借暴力作为游戏规则的分配结构里,所有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此次豪赌,曹大总统苦心经营半生的心血固然付诸东流,而王将军付出的成本却是自己在北洋同袍中的信誉和政治生命,收益不仅为零,还亏得精光,说来怎生不叫人感叹。血的酬劳如同一个怪圈,任何人都逃不开,躲不掉。哪怕你是这场博弈游戏中的肉食者,也无法幸免。这,就是血酬的魔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