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回复你所问的那些问题,
第一个问题:“自辽事者,所用人鲜有胜任者。当时所望成功者,惟熊廷弼、袁崇焕、孙承宗……而崇焕先置于极刑,妻子流数千里,刑浮于罪,冤哉!”(《明季北略》二十四)
第二个问题:你自己也说.不能说明中炮的就是努尔哈赤本人。但你也没有证据表明,那个穿黄袍的人不是努尔哈赤本人啊.我想问个问题,你知道在中国古代,私穿黄袍是什么罪?还有个疑问,难道努尔哈赤在上战场前就知道了他要被炮击,所以提前找了个替身?!
第三个问题:明朝遗民谈迁的史学巨著《国榷》记载:
「辛末,召象乾及廷臣於平台问。象乾方畧对曰:『插汉虎墩兔憨与顺义王卜石兔哈喇慎、白黄台吉俱元小王子之後。卜哈俱插汉分部,岁贡。自黄台吉与插汉閧,插汉不贡。隆庆庚午,俺荅受封开市,卜哈部夷屡掠之。去岁卜石兔西走,哈喇慎俱被攎,白台吉仅身免,东投於建奴。其弟跌各兔等不欲也,白台吉媿死,哈部今其人无几。朵颜三十六家此日亦当联络,与哈喇慎可得三万人。诸部惟永邵卜最强,约三十余万人,若合卜石兔之兵可御插汉。』
帝曰:『插汉意不受抚,何?』对曰:『当从容笼络。』帝曰:『如不欵,何?』象乾密奏语不尽闻。帝善之,命往与袁崇焕共计。象乾请发抚赏银五万两。」
此事《崇祯长编》卷之十三元年九月亦有载,不过把「建奴」忌讳作「清」而已。由此可见朵颜是明廷笼络的对象。
而袁崇焕被指资敌的对象,就是上述的朵颜部。故市米资盗并不能成袁崇焕的罪名。而且袁崇焕后来卖米也是崇祯帝许可的:“其招来属夷,其有饥困,查明部落多少,计口量许换米”。
。(《袁督师计斩毛文龙始末》)
崇祯虽然不满袁崇焕先斩后奏杀死毛文龙,但由于毛文龙曾经两次带兵到山东抢掠钱粮,狂言“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劣迹斑斑,又在给皇太极的书信中说:“汗凡有旨来,我皆领受,无不遵行”,“尔取山海关,我取山东,若从两面夹攻,则大事可定矣”,“尔牵兵前来,我为内应,如此则取之易如反掌”,已经有投敌的趋势,崇祯自己也对毛文龙早有不满,认为毛文龙“通夷有迹”,故而对毛文龙之死甚喜,对袁督师斩毛文龙嘉谕倍至。
据《明季北略》记载:“辽民苦虐于北,时欲窜归中朝,归路甚艰,百计疾走,数日方抵关,文龙必掩杀之,以充虏报功,是其大恶。又骄恣,所上事多浮举,索饷又过多,朝论多疑而厌之,以方握重兵,又居海岛中,莫能难也。崇焕初斩文龙,上甚喜,嘉谕倍至。”
至于不知名的荒岛之事.确也不奇怪,不说古代中国.就算近代中国,如果不靠卫星\雷达\定位仪等,我都不见得我们的船只就能在茫茫大海中找一个所谓的不知名的荒岛.你不要告诉我明代海军比现在的海军还强悍.再次,你当毛文龙是傻B啊?都当到一品官了.发觉自己干的事情败漏了,还不知道消除痕迹,掩盖证据,等人家来捉个现成?
历史学家阎崇年认为:
“袁崇焕杀毛文龙,是为了统一事权,是为了抗金大业,除掉了骄横不法,抗拒议和、跋扈一方的毛文龙,对明朝是有利的,袁崇焕杀毛文龙体现了大智、大勇。”
(阎崇年《明亡清兴六十年》)
最后一个问题:说到袁崇焕要求进城,正是因为他要求进城,才恰恰体现出他明将的风采!理由有三:
1,明军最强的部队是火器部队,明军主力火炮的红夷炮和佛朗机都是在城墙上的,当时的情况用火炮来对付八旗骑兵无疑是最好的,你总不能要求袁崇焕带骑兵和八旗军拼杀,然后让炮兵开炮吧?!
2,火铳。明军装备的火铳,不仅远远不如日本的火绳枪,其射程和杀伤力,甚至不如弓箭。以现在的观点来看,这种以装填铁砂为主的东西应该更像猎枪.更重要的是,即使是火绳枪,有效射程也就三十米,火铳就更别说了。
3,拼体力论肉搏,明军是拼不过八旗军的。放着火器部队不用,以己之短拼敌之长,很显然,袁崇焕不想干的.如果一定得要拿己之短来拼敌人之长才叫千古明将,那无疑是一种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