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中国近海权益主张而言,损益兼而有之。这个“益”,主要体现在处理东海及黄海的问题上。但是到了南海,恐怕“损”的成分则要相对大一些。
这里所说的南海,即是指“九段线”以内的部分,北濒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东临菲律宾群岛,南以连接西南婆罗洲到苏门答腊的一条线为界,西南从马来西亚到马泰边界再到越南南端和越南南部沿岸,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1946年,林遵率舰队代表中国政府收复诸岛,收复海域用9段虚线来划定,像现在南海地区的太平岛,便得名于当时林遵的座舰“太平”号驱逐舰(1954年被人民海军四艘鱼雷艇击沉于浙东列岛)。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仍是依此主张我国的管辖海域。而在上世纪50年代,也就“民族独立运动风起云涌”的那个时候,南海周边国家纷纷获得主权独立,到了上世纪70年代,这些国家才基本都完成了对领土、领海主权的主张,到这个时候,南海主权争端开始登场了——注意我们上面对南海边界的描述——建国后,人民海军几次对外海上作战,全是发生在南海海域。而在《公约》1994年生效之后,由于有了一个明晰的既定规则,从纯技术的角度讲,这的确把双方“擦枪走火”爆发军事冲突的概率大大的降低了。但坦率的讲,我国在南海海域的权利主张,从《公约》中还真找不到特别过硬的法理依据——否则南海周边国家也不会对批准《公约》那么积极,比如越南,1994年她的国会就批准了《公约》,比中国早了将近两年,而菲律宾、文莱、及印尼国会批准《公约》则都是早在1984年,也就是《公约》刚刚通过的那一年,如果对本国主张不利的话那人家肯定不会这样做。
一直以来,基于规则我们所强调的主要还是“历史证据”,即经常提到的“自古以来……”,所以在南海争端趋于白热化的那段日子,我国对南海海底的水下考古极为重视,那些古币、沉船、水井、房屋等等,它们所承载的不仅仅是学术价值。
既然难以在《公约》的体系下解决争端,那对主权的主张最终还是要靠“实际控制”这四个字来落实,正因为这四个字,对于西沙群岛我们才无需抱着《公约》逐条研究,同样为了这四个字,我们的海军战士才必须常年驻守在南沙的高脚屋。
当然,海洋争端在国家关系中只能算作是一个局部,要看清这个“局部”的发展脉络,我们还是要把目光放到全局范围,即中国于东南亚各国的关系上来。应该说,在东南亚方向,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运气”一直是好的出奇,这期间至少曾发生过两件中国所无法左右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却又的的确确是大大的加速了中国影响力南下的进程:第一件算是“天灾”,这就是1991年6月的苏比克湾火山大爆发,这迫使美军放弃了在菲律宾的军事基地,美军因此失去了在东南亚的立足点,这就大大的削弱了美国在此处的影响——“亚洲是亚洲人的亚洲”这样的话,当时几个亚洲国家的确都没有实力去说,无奈大自然却有这个实力。当然,后来新加坡“非常及时”的向美军开放了港口,但由于面积有限,新加坡所起的作用终归还是比不上苏比克、克拉克这些基地。
第二件则是“人祸”,1998年金融风暴从泰国开始横扫整个东南亚,南海周边国家多年积蓄的财富被“大鳄”们吃的干干净净,其制造业被杀成了一片哀魂——而它们恰恰曾是“中国制造”强劲的竞争者,原本东南亚国家在经济上是日本“雁形阵列”中的“小雁”,而当时日本政府为求自保,极没远见的选择了让日元贬值,这种以邻为壑的做法“非常成功”的终结了日本对东南亚国家的影响力。而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则抓住这个机会——机会永远只垂青于有准备的人,对国家也不例外——承诺人民币不贬值,以一时的小利,换得了中国的影响力从政治、经济等领域全面重返东南亚(事实上,我们致力于改善同南海诸国关系的工作早已展开,但1998年经济危机为这一工作的突破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后来在东南亚经济整合问题上,日本屡屡败于中国,很大程度上便是由于我们在此处占得了先手。
南海争端的化解,同样始于这段时期。“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提法我们早已提出,但站在南海周边各国的角度看,当时中国在远海的力量投送能力极为有限,同时长期以来他们和中国之间没有多少利益交集,相反,1993年、1994年之后,中国开始向出口导向型经济转轨,在吸引外资方面倒是和东南亚国家成为了对手,这种情况下要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肯定要在争议问题上对主权主张“强化再强化”,这种情况下,自然谁也不会过多理会中方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而在进入21世纪之后,情况则变得完全不同了:一个中国-东盟所构成的经济圈开始成形,2001年之后世界范围内原材料及初级产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大大的改善了包括东南亚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状况,而由于全球制造业向中国聚集使得中国成为了这些国家最主要的顺差来源国家,伴随着中国经济的二次转轨以及产业升级,国内基础设施建设的又一高潮已经开始,中国对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引进还会进一步增加;另一方面,对比欧美国家,这些发展中国家能从中国得到了更为质优价廉的机电等工业产品。同时,中国已经开始向东南亚国家整体输出初级的工业体系。2004年,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开始启动(Early Harvest Agreement)。(注:所谓早期收获,是指在对所有品种关税取消的方法和期限进行规定之前,先对特定的品种实施减税。) ;2005年,胡锦涛主席访问菲律宾期间,中菲双方签订了价值达15亿美元的贸易协定,此外中方还承诺将对菲律宾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矿业投资提供政府开发援助(ODA)约50亿美元的贷款,用于后者的铁路、机场、港口以及高速公路等基础工程建设项目。中国的钢铁公司同时与菲方签署协议,承诺在该国投资约80亿美元的项目,其中仅宝钢的投资额就将达到10亿美元;2008年初,中国企业又以1.2亿美元中标印尼火力发电站建设工程,同时,中国还将对印尼两个国有战略企业(印尼国家弹药制造厂PT Pindad和国有造船厂PT PAL)进行援助……。在未来几年,我们可以预见:在资源、制造业、贸易金融这三个现代经济体系的基础环节上,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将逐步形成比较清晰的分工。在这套体系中,东南亚各国所获得的利益比在“剪刀差”之下向发达国家出口原油要多得多,再继续在海洋权益问题上作过多纠缠只能是自己给自己设置障碍,故“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提法在2000年之后已经逐渐的为多数国家所接受。而对中国而言,虽然适当得淡化了对主权的主张,但这为中国主导东南亚经济整合铺平了道路,乃至为未来人民币走出国门也铺平了道路。
而从更长远来讲,在笔者看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提法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有太多的改变,之所以这么说,除了前面提到的源由外。一方面,《公约》最终会是一个影响因素;另一方面,由于南海是重要的海上通道,所以在此处过于强化主权会带来一系列复杂的问题。
而第三,则是源于笔者对中国海洋利益的看法:说了这么多,实际一直都是在说我们的近海利益。如果要把近海的利益排序的话,那我会把“通道”排在首位,其次才是矿物及渔业资源,现在说“共同开发”也好,说全部为我所用也好,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是首先能使中国顺利的进入大洋——掌握了通道,才能够真正的进入大洋,海洋对于人类,其价值的最大处之所在,正是在于远海大洋之上,近海利益得到的再多,与之相比,如前文所言,不过是“锱铢之利”,以多金属结核为例,这一种矿物,其中含有锰、铁、镍、钴、铜等几十种元素。而在3500—6000米深的洋底其储量达3万亿吨,其中锰的产量可供全世界用1.8万年,镍可用2.5万年,当然,现在或许这还只是看得见摸不到的财富,但必须记住得是,所谓海洋权益,三分是为现在争,剩下的七分则是为子孙后代去争,未来总是存在着某些不确定因素,现在所创造的货币体系乃至国际政治结构在未来都有消失的可能,唯独资源不会凭空消失——我们现在所作的被我们称为是“大国的崛起”,而“大国”就必须有大国的思维方式,就必须要谋全局、谋万世,而不纠缠于蝇头小利。如此,我们就必须要在中国的周围营造处一个相对和谐的地区的环境,否则,面对一条充满敌意的“岛链”,你的每一次出行都将是在无数“眼睛、耳朵”的监视之下开始,这样的话,中国的远海利益就必然要成为“无本之木”。
再进一步的说,走向大洋,其影响不仅仅限于中国自身。或许我们不曾注意过,阿富汗、蒙古等内陆国家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 所有的国家,对海洋权益都有其企盼,他们同样需要一条能够接触海洋的通道。而如果这些国家能够通过中国触及到海洋的话,那么这同样会对我国在西部、北部的陆上战略布局产生深远的影响。
谋全局者,方可谋一域;
谋万世者,方可谋一时。